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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9-03-20浏览次数:733

1.负责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

2.负责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总体规划。

3.负责全院校企合作绩效管理方案的制订与修订。

4.负责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地建设的方案规划、宣传及落实工作。

5.指导、督促、检查校企合作班的的方案制定、宣传及落实工作。

6.负责学院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方案的制定、宣传及落实工作。

7.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方案及计划的制定。

8.负责与政府、行业、企业、兄弟院校的联络沟通与交流工作。

9.负责校企合作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10.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工作。

11.负责撰写上级下达的各类校企合作工作报告。

12.负责科研工作规划、政策与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实施

13.负责科协管理、学术活动与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

14.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

15.负责知识产权的组织申请、管理、存档;

16.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

17.负责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科研档案的管理及数据统计和上报;

18.负责学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