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建设。
2.负责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总体规划。
3.负责全院校企合作绩效管理方案的制订与修订。
4.负责学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基地建设的方案规划、宣传及落实工作。
5.指导、督促、检查校企合作班的的方案制定、宣传及落实工作。
6.负责学院产教融合平台建设方案的制定、宣传及落实工作。
7.负责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方案及计划的制定。
8.负责与政府、行业、企业、兄弟院校的联络沟通与交流工作。
9.负责校企合作相关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10.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二级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工作。
11.负责撰写上级下达的各类校企合作工作报告。
12.负责科研工作规划、政策与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实施
13.负责科协管理、学术活动与科普活动的策划、组织、协调;
14.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
15.负责知识产权的组织申请、管理、存档;
16.负责各类科研成果的推广、转让;
17.负责科研平台、科研团队的建设与管理;科研档案的管理及数据统计和上报;
18.负责学报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