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教职成〔2018〕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校企双方可以在人才培养、科技开发及技术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合作招生、社会服务、职业培训、文化传承、党团共建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推广先进的企业标准和企业文化,促进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及时融入课堂教学,提升企业的美誉度和影响力,解决企业的用人需求,提升学校服务地方经济和产业发展的能力。
一、合作项目
(一)共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提升产品的研发能力
根据企业发展需求,确定科研合作项目,以双方先进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为纽带,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为共同努力方向,利用“互联网+”技术,校企共建以下产学研合作平台: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工艺与产品开发中心、虚拟现实工程中心、联合(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远程技术和服务中心、产业研究院等。
目的:让企业的技管人员、技能大师、学院的科研人员和学生都依托平台参与科研项目开发和应用,提高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能力,在服务企业的同时提高师资专业水平。
(二)共建“生产实训”基地,为学生提供贴合企业岗位要求的实训设备
从各自资源的优势出发,在不同的教育教学阶段,或侧重物质条件,或侧重师资队伍,或侧重教学内容,或侧重教学管理等,实现优势互补,为学生提供健全有效的实践教学场所。基地形式:企业学院、跨企业培训中心、区域培训中心、校中厂、厂中校、校内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等。
目的:通过校内、校外实习基地培养学生掌握贴近企业需求的技能,共同培养人岗匹配的人才。
(三)校企互聘,共建混编教科研团队
学校聘请企业技管人员和技能大师到学校担任兼职教授、省级和市级产业教授,开展教学、专业研讨、技术交流和科研开发;企业聘请学校的技能大师、博士、教授到企业合作开发科研项目和课程资源建设,接受教师挂职锻炼。
目的:通过混编教科研团队建设,提高学校服务企业服务的能力,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四)双向委培,开展订单、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合作
双向委培包括校内定向委培和企业中定向委培两种方式,前者以在校学生为生源,根据企业要求,通过校企联合招生,定向培养,为企业提供稳定、定制的人力资源储备;后者以企业招聘新员工、员工转岗培训、老员工技能提升和技能鉴定为生源,根据企业要求,提供企业新员工和转岗员工的基本技能、基本素质要求等前期培训和老员工的能力提升服务。
目的:为企业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源保障,后备干部的储备,企业员工素质提升培养服务。
(五)共建社会、技术服务中心,提高双方的社会美誉度
校企双方强强联合,为学生、企业员工和社会人员提供终身教育和技能提升的机会。校企共建可以下社会服务平台:技能培训中心、技术服务中心、远程技术和教育服务中心、新型学徒制人才培养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职业工种技能鉴定中心、员工岗前培训中心、员工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中心等。
目的:校企双方强强联合、合作共赢的同时,服务企业、服务行业、服务社会,提高双方的社会美誉度和影响力。
(六)政校企合作,成立产教融合区域合作联盟。
通过当地政策引导,促进政校企三方资源深度融合,学校与当地的标杆企业、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深度合作,推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落地。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开发保障服务。
目的:通过合作,让企业成为合作的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把学院建设成为地区卓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行业产业共性技术的研发基地和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
二、相关说明
以上所有合作包含在列举方案之内,但不局限于列举方案。
校企双方深度合作,学校为企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保障,企业有优先选择优秀毕业生的权利,学校有优先向企业推荐优秀毕业生的义务,优秀学生有优先选择高端就业岗位的机会,实现政、校、企、生四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