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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发文确定江苏省第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

发布时间:2020-03-10浏览次数:515

发布时间:2020-03-09    来源:社会发展处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关于建设培育江苏省第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的通知》(苏发改社会发〔2020〕182号),确定江苏省第一批共81家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并纳入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 

  产教融合型企业是指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和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创造较大社会价值,对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吸引力和竞争力,具有较强带动引领示范效应的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源开发中的重要主体作用,强化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带动引领示范作用,我委于2019年11月起组织各地和各行业企业开展试点企业申报工作,经企业自愿申报、地方初审推荐和组织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公示等环节,评选出第一批试点企业。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在落实国家和省明确的税收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创新完善政策体系,加大地方支持力度,加强跟踪服务,全面深化校企合作改革,推进产教协同育人,进一步拓宽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渠道和途径,支持试点企业举办职业教育、建设实训基地、组建产教联盟和职教集团、开展产学研合作等,进一步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争取更多试点企业通过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同时,通过建设信息系统平台等方式,常态化开展试点企业申报工作,加强产教融合信息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