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进一步健全我校科研管理机制,科学核定教学科研岗位教师的科研工作量,激发广大教师从事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升学校整体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学校工作部署,产学研合作处牵头对《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本次修订遵循分类指导、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围绕科研项目、学术论文、成果获奖、横向课题及社会服务等内容的认定范围与计分标准进行调整优化,旨在使科研工作量核算更加科学规范,更好地与职称评审、岗位考核及绩效分配相衔接,推动学校科研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修订后的办法符合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现面向全校各二级学院(部门)公开征求意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部门教师特别是教学科研骨干进行研讨,重点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1.科研工作量构成与认定范围:各类科研项目、成果、获奖等的认定是否全面合理;
2.计分标准与核算方法:各项工作的计分权重是否科学,能否体现不同学科专业特点;
3.条款细节与执行可行性:是否存在表述不清、标准模糊或难以落实之处。
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由各二级学院(单位)负责汇总,并填写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表》。3月20日前将汇总表纸质稿盖章后交至产学研合作处(图文楼1007)。
联系人:何从娜,短号:6365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747784941@qq.com。
产学研合作处
2026年3月10日
附件1:202603010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征集意见稿.pdf
附件2: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岗位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表.doc